专利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防眩性薄膜,其具有使防眩性及防止泛白兩相成立的優異顯示特性,且可防止成為外觀缺點的防眩層表面之突起狀物發生,使製品之成品率提升。一種於透光性基材之至少一面具有防眩層之防眩性薄膜,前述防眩層係使用包含樹脂、粒子及觸變性賦予劑之防眩層形成材料所形成,前述防眩層具有凝聚部,該凝聚部係藉由前述粒子及前述觸變性賦予劑凝聚而於前述防眩層之表面形成凸狀部者;在前述形成凸狀部之凝聚部,前述粒子係以複數集結之狀態存在於前述防眩層的面方向。
公开号:TW201305590A
申请号:TW101123548
申请日:2012-06-29
公开日:2013-02-01
发明作者:Atsushi Kishi;Masaki Ninomiya;Naoki Hashimoto;Hiroki Kuramoto;Hiroyuki Takemoto
申请人:Nitto Denko Corp;
IPC主号:G02B1-00
专利说明:
防眩性薄膜、偏光板、影像顯示裝置及防眩性薄膜之製造方法 發明領域
本發明係有關於一種防眩性薄膜、偏光板、影像顯示裝置及防眩性薄膜之製造方法。 發明背景
防眩性薄膜係在陰極管顯示裝置(CRT)、液晶顯示裝置(LCD)、電漿顯示器面板(PDP)及電場發光顯示器(ELD)等各種影像顯示裝置中,用以防止外光反射或像之映照眩光所造成的對比降低而配置在顯示器表面。在顯示器的最表面使用防眩性薄膜的情況時,若在光亮環境下的使用,則存有因光擴散使得黑色顯示之影像看似轉白的「泛白」問題。該泛白雖可藉由減弱防眩性薄膜之防眩性(擴散性)來對應處理,但代價(trade-off)是會使防止映照眩光折損而降低原本的功能。如此一來,防眩性之提升與泛白改善一般而言為相反關係,但為了兼顧該等特性兩相成立,有提出各種提案。
例如,有提議當在基材上塗敷形成防眩層的含微粒子塗料且使其乾燥時,可藉由溶媒揮發時所產生的對流使塗敷層表面的本納胞構造形成,藉以將表面形狀控制在平緩狀態(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
又,亦有藉由微粒子形成三維立體構造凝聚部來提升顯示特性之提議(例如參照專利文獻2)。在專利文獻2中,為了使防眩層之凹凸形狀呈平緩狀,設定成在防眩層表面形成有表面調整層的2層構造。 先前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特開2008-257255號公報
專利文獻2:專利第4641846號公報 發明概要

在上述專利文獻1中係利用微粒子集合成平面狀來形成本納胞,藉以將防眩層表面製作成平緩的凹凸構造來圖謀防眩性與對比之兩相成立。但,為了利用本納胞來製作期望形狀,在塗敷.乾燥步驟中需有極度精密的生產條件控制。
另一方面,在專利文獻2中,為了將防眩層表面製作成平緩的凹凸構造,而做出在粒子凝聚所形成的防眩層表面進一步形成有表面調整層的2層構造。因此,與防眩層為1層構造者相較之下,製程較多且生產性較差。
爰此,本發明人等為了使粒子凝聚而形成表面具有平緩凹凸構造的防眩層並考慮及生產性及成本,認為應以1層構成而非2層構造來形成防眩層,從而著手進行新穎開發。在進行精闢開發之期間面臨了一項新課題,即:在利用粒子凝聚所形成之1層構成的防眩層中,在外觀檢查(暗室中於螢光燈下之目測)下於防眩性薄膜表面發現了缺點。具有該外觀缺點的防眩性薄膜將無法作為製品使用而遭受廢棄。此外,例如,一旦在利用防眩性薄膜而製成薄片狀態的偏光板有發現外觀缺點,即便其外觀缺點僅只1處,仍必須廢棄偏光板本身。因此,尤其愈是大型的液晶面板用偏光板,相對於外觀缺點的廢棄面積便愈形寬廣且成品率會變得極差。
就該外觀缺點的機制不斷進行檢討的結果得知:該原因係源自於產生於防眩層表面之突起狀物(亦稱為「突物」)。當形成具有平緩表面形狀的防眩層時,該突起狀物的外觀缺點會尤其顯著顯現。即,防眩層表面之凹凸形狀愈粗(算術平均表面粗度Ra愈高),在高防眩性之防眩性薄膜中,即便具有該突起狀物,也不會因防眩效果所造成的光擴散而顯現為如此顯著的外觀缺點。
本發明人等進一步進行檢討,將該突起狀物截斷並在掃描型電子顯微鏡(SEM)下進行觀察查明了:複數粒子重疊存在於防眩層的厚度方向乃該突起狀物的發生主因。
為了從防眩層消除該突起狀物,考慮例如可減少使用之粒子的份數、或可採用粒徑較小的粒子。但,屆時,將難以形成防眩性與防止泛白兩相成立的期望之平緩表面凹凸形狀。此外,亦考慮增加相對於粒子的防眩層厚度來防止粒子在厚度方向之重疊,但屆時則會在薄膜產生旋度等問題。here
爰此,本發明之目的在於提供一種防眩性薄膜及其製造方法,該防眩性薄膜係利用粒子之凝聚而形成防眩層者,在具有防眩性與防止泛白兩相成立的優異顯示特性的同時,亦可防止成為外觀缺點的防眩層表面之突起狀物之發生,進而提升製品之成品率。此外,本發明之目的在於提供一種使用該防眩性薄膜之偏光板及影像顯示裝置。
為了達成前述目的,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係於透光性基材之至少一面具有防眩層者,其特徵在於:前述防眩層係使用包含樹脂、粒子及觸變性賦予劑(觸變劑、thixotropic agent)之防眩層形成材料所形成者;前述防眩層具有凝聚部,該凝聚部係藉由前述粒子及前述觸變性賦予劑凝聚而於前述防眩層之表面形成凸狀部者;且在前述形成凸狀部之凝聚部,前述粒子係以複數集結之狀態存在於前述防眩層的面方向。
本發明之偏光板係具有偏光件及防眩性薄膜者,其特徵在於:前述防眩性薄膜係前述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
本發明之影像顯示裝置係具備防眩性薄膜者,其特徵在於:前述防眩性薄膜係前述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
本發明之影像顯示裝置係具備偏光板者,其特徵在於:前述偏光板係前述本發明之偏光板。
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之製造方法,該防眩性薄膜係於透光性基材之至少一面具有防眩層者,前述製造方法之特徵在於具有:防眩層形成步驟,係將包含樹脂、粒子、觸變性賦予劑及溶媒之塗敷液塗敷至前述透光性基材之至少一面來形成塗膜,並使前述塗膜硬化而形成前述防眩層;且作為前述塗敷液係使用Ti值在1.3~3.5範圍者。
依據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及其製造方法,即便具有防眩性及防止泛白兩相成立的優異顯示特性,並利用粒子之凝聚來形成防眩層,仍可防止成為外觀缺點的防眩層表面之突起狀物發生並提升製品之成品率。此外,使用該防眩性薄膜或具有該防眩性薄膜之偏光板的影像顯示裝置會成為顯示特性相當優異者。圖式簡單說明
第1圖(a)係觀察本發明實施例1中防眩性薄膜之防眩層表面的光學顯微鏡(半透明模式)照片。在第1圖(a)中,尺度為20μm。第1圖(b)係顯示在第1圖(a)之照片中所觀察的粒子分布之示意圖。
第2圖係觀察本發明實施例1中防眩性薄膜截面的SEM(掃描型電子顯微鏡)照片。(a)及(b)係拍攝同一處之照片,(a)為倍率2000倍,而(b)為倍率5000倍,(c)則為相同防眩性薄膜之另一處的照片。
第3圖係三維顯示實施例1中防眩性薄膜之表面形狀的輪廓。
第4圖(a)係觀察比較例2中防眩性薄膜之防眩層表面的光學顯微鏡(半透明模式)照片。在第4圖(a)中,尺度為20μm。第4圖(b)係顯示在第4圖(a)之照片中所觀察之粒子分布的示意圖。
第5圖(a)係觀察比較例2中防眩性薄膜截面的SEM(掃描型電子顯微鏡)照片。在第5圖(a)中,尺度為10μm。第5圖(b)係顯示在第5圖(a)之照片中所觀察之粒子分布的示意圖。
第6圖(a)、(b)係三維顯示比較例2中防眩性薄膜之表面形狀的輪廓。
第7圖係觀察實施例1之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TEM(穿透型電子顯微鏡)照片。
第8圖係說明凸狀部高度之定義的示意圖。
第9A圖係顯示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之一例構成的示意圖。
第9B圖係顯示不同於本發明之防眩層不含觸變性賦予劑之防眩性薄膜之一例構成的示意圖。
第10A圖(a)、(b)係示意地說明推測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有關粒子凝聚的機制的概略說明圖。
第10B圖(a)、(b)係示意地說明推測不同於本發明之防眩層不含觸變性賦予劑之防眩性薄膜中有關粒子凝聚的機制的概略說明圖。
第10C圖(a)、(b)係示意地說明推測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有關浸透層形成時之粒子凝聚的機制的概略說明圖。
第10D圖(a)、(b)係示意地說明推測不同於本發明之防眩層不含觸變性賦予劑之防眩性薄膜中有關浸透層形成時之粒子凝聚的機制的概略說明圖。
第11圖(a)、(b)係說明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防眩層的厚度方向及面方向之定義一例的示意圖。用以實施發明之形態
在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前述觸變性賦予劑係選自於由有機黏土、氧化聚烯烴及改質脲所構成群組中之至少一種溶劑為宜。
在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前述凸狀部之自前述防眩層粗度平均線起算之高度宜低於前述防眩層厚度之0.4倍。
在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在前述防眩層中,最大徑長在200μm以上的外觀缺點宜為前述防眩層每1m2在1個以下。
在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前述防眩層的厚度(d)在3~12μm範圍內,且前述粒子之粒徑(D)在2.5~10μm範圍內為宜。此時,前述厚度(d)與前述粒徑(D)之關係在0.3≦D/d≦0.9範圍內為宜。
在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在前述防眩層中,相對於前述樹脂100重量份,以0.2~12重量份範圍含有前述粒子為宜,且以0.2~5重量份範圍含有前述觸變性賦予劑為宜。
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宜在前述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防眩層之間具有浸透層,該浸透層係前述樹脂浸透至前述透光性基材所形成者。
接下來,詳細說明本發明。惟,本發明不受以下記載所限制。
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係透光性基材之至少一面具有防眩層者。前述透光性基材並無特別限制,可舉如透明塑膠薄膜基材等。
前述透明塑膠薄膜基材並無特別限制,以可見光之光線穿透率優異(理想為光線穿透率90%以上)且透明性優異者(理想為霧度值1%以下者)為宜,可舉如特開2008-90263號公報中記載之透明塑膠薄膜基材。作為前述透明塑膠薄膜基材,適合使用光學上複折射較少者。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例如可作為保護薄膜而使用於偏光板,此時,作為前述透明塑膠薄膜基材,宜使用由三乙醯纖維素(TAC)、聚碳酸酯、丙烯酸系聚合物、及具有環狀或降莰烯結構之聚烯烴等所形成之薄膜。又,如後述,在本發明中前述透明塑膠薄膜基材亦可為偏光件本身。若為此構成,即不需要TAC等所構成之保護層而可使偏光板之構造單純化,因此可減少偏光板或影像顯示裝置之製程數,進而圖謀生產效率之提升。又,只要為此構成,可使偏光板更加薄層化。而,當前述透明塑膠薄膜基材為偏光件時,防眩層可發揮習知之作為保護層的作用。又,只要為此構成,例如在裝設於液晶晶胞表面時,防眩性薄膜可兼具作為蓋板之功能。
在本發明中,前述透明塑膠薄膜基材之厚度並無特別限制,若考慮例如強度、處理性等作業性及薄層性等諸點,以10~500μm範圍為宜,較理想為20~300μm範圍,最適當在30~200μm範圍。前述透明塑膠薄膜基材之折射率無特別限制。前述折射率例如在1.30~1.80範圍,理想在1.40~1.70範圍。
前述防眩層係使用包含前述樹脂、前述粒子及前述觸變性賦予劑之防眩層形成材料而形成。前述樹脂可舉如:熱硬化性樹脂、及以紫外線或光加以硬化之電離輻射硬化性樹脂。亦可使用市售的熱硬化型樹脂或紫外線硬化型樹脂等作為前述樹脂。
作為前述熱硬化型樹脂或紫外線硬化型樹脂,例如可使用具有藉由熱、光(紫外線等)或電子射線等而硬化之丙烯酸酯基及甲基丙烯酸酯基中之至少一種基之硬化型化合物,可舉如:矽氧樹脂、聚酯樹脂、聚醚樹脂、環氧樹脂、胺酯樹脂、醇酸樹脂、螺縮醛樹脂、聚丁二烯樹脂、聚硫醇聚烯樹脂、及多元醇等多官能化合物之丙烯酸酯或甲基丙烯酸酯等之寡聚物或預聚物等。該等可1種單獨使用,或2種以上併用。
亦可於前述樹脂使用例如具有丙烯酸酯基及甲基丙烯酸酯基中之至少一種基之反應性稀釋劑。前述反應性稀釋劑例如可使用特開2008-88309號公報中記載之反應性稀釋劑,例如包含單官能丙烯酸酯、單官能甲基丙烯酸酯、多官能丙烯酸酯、及多官能甲基丙烯酸酯等。作為前述反應性稀釋劑,以3官能以上之丙烯酸酯及3官能以上之甲基丙烯酸酯為宜。此乃因為可將防眩層之硬度製作成優異狀態。就前述反應性稀釋劑而言,又可舉如:丁二醇丙三醇醚二丙烯酸酯、異三聚氰酸之丙烯酸酯、及異三聚氰酸之甲基丙烯酸酯等。該等可1種單獨使用,亦可2種以上併用。
用以形成前述防眩層之粒子係可將形成之防眩層表面製作成凹凸形狀並賦予防眩性,又以控制前述防眩層之霧度值為主要功能。前述防眩層之霧度值可藉由控制前述粒子與前述樹脂之折射率差來進行設計。作為前述粒子,例如有:無機粒子及有機粒子。前述無機粒子並無特別限制,可舉如:氧化矽粒子、氧化鈦粒子、氧化鋁粒子、氧化鋅粒子、氧化錫粒子、碳酸鈣粒子、硫酸鋇粒子、滑石粒子、高嶺土粒子、及硫酸鈣粒子等。又,前述有機粒子並無特別限制,例如可舉如: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樹脂粉末(PMMA微粒子)、矽氧樹脂粉末、聚苯乙烯樹脂粉末、聚碳酸酯樹脂粉末、丙烯酸苯乙烯樹脂粉末、苯胍胺樹脂粉末、三聚氰胺樹脂粉末、聚烯烴樹脂粉末、聚酯樹脂粉末、聚醯胺樹脂粉末、聚醯亞胺樹脂粉末、及聚氟化乙烯樹脂粉末等。該等無機粒子及有機粒子可一種單獨使用,亦可二種以上併用。
前述粒子之重量平均粒徑(D)在2.5~10μm範圍內為宜。使前述粒子之重量平均粒徑在前述範圍內,可製出例如防眩性較優異且可防止泛白之防眩性薄膜。前述粒子之重量平均粒徑較理想在3~7μm範圍內。而,前述粒子之重量平均粒徑例如可藉由庫爾特粒子計數法來進行測定。例如,使用利用細孔電阻法之粒度分布測定裝置(商品名:Coulter Multisizer、貝克曼庫爾特公司製)來測定微粒子通過前述細孔時相當於微粒子體積之電解液的電阻,藉此測定前述粒子之數量及體積,算出重量平均粒徑。
前述粒子之形狀並無特別限制,例如可為珠狀之略球形,亦可為粉末等不定形,以略球形為宜,較理想係尺寸比例在1.5以下之略球形粒子,最理想為球形粒子。
前述防眩層中之前述粒子比例相對於前述樹脂100重量份在0.2~12重量份範圍為宜,較理想為0.5~12重量份範圍,更理想為1~7重量份範圍。藉由使其在前述範圍內,可製出例如防眩性較優異且可防止泛白之防眩性薄膜。
作為用以形成前述防眩層之觸變性賦予劑,可舉如:有機黏土、氧化聚烯烴、及改質脲等。
為了改善與前述樹脂之親和性,前述有機黏土以業已有機化處理的黏土為宜。作為有機黏土,可舉如層狀有機黏土。前述有機黏土可自家調製,亦可使用市售品。前述市售品可舉如:Lucentite SAN、Lucentite STN、Lucentite SEN、Lucentite SPN、Somasif ME-100、Somasif MAE、Somasif MTE、Somasif MEE、Somasif MPE(商品名,皆為Co-op化學(股)製);S-Ben、S-Ben C、S-Ben E、S-Ben W、S-Ben P、S-Ben WX、S-Ben N-400、S-Ben NX、S-Ben NX80、S-Ben NO12S、S-Ben NEZ、S-Ben NO12、S-Ben NE、S-Ben NZ、S-Ben NZ70、Organite、Organite D、Organite T(商品名,皆為(股)HOJUN製);Kunipia F、Kunipia G、Kunipia G4(商品名,皆為Kunimine工業(股)製);及Tixogel VZ、Claytone HT、Claytone 40(商品名,皆為Rockwood Additives公司製)等。
前述氧化聚烯烴可自家調製,亦可使用市售品。前述市售品可舉如:DISPARLON 4200-20(商品名,楠本化成(股)製)、及Flownon SA300(商品名,共榮社化學(股)製)等。
前述改質脲係異氰酸酯單體或其加成物與有機胺之反應物。前述改質脲可自家調製,亦可使用市售品。前述市售品例如BYK410(畢克化學公司製)等。
前述觸變性賦予劑可一種單獨使用,亦可二種以上併用。
在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前述凸狀部自前述防眩層之粗度平均線起算之高度低於前述防眩層的厚度之0.4倍為宜。較理想在0.01倍以上且低於0.4倍之範圍,更理想在0.01倍以上且低於0.3倍之範圍。只要在該範圍內,可適當地防止在前述凸狀部形成成為外觀缺點的突起物。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具有上述高度之凸狀部,藉此可令外觀缺點難以生成。在此,參照第8圖說明自前述平均線起算之高度。第8圖係前述防眩層之截面二維輪廓之示意圖,直線L係前述二維輪廓中之粗度平均線(中心線)。令自前述二維輪廓中之粗度平均線起算之頂部(凸狀部)的高度H為本發明之凸狀部高度。在第8圖中,前述凸狀部中超過前述平均線的部分附有平行斜線。又,前述防眩層的厚度係藉由測定防眩性薄膜之整體厚度,並自前述整體厚度減去透光性基材厚度而算出之防眩層厚度。前述整體厚度及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厚度例如可藉由Microgage式厚度計來測定。
前述防眩層中之前述觸變性賦予劑之比例相對於前述樹脂100重量份在0.1~5重量份範圍為宜,較理想在0.2~4重量份範圍。
前述防眩層的厚度(d)並無特別限制,在3~12μm範圍內為宜。藉由使前述防眩層的厚度(d)在前述範圍內,例如可防止防眩性薄膜中之旋度產生,並可避免搬送性不良等生產性降低之問題。又,前述厚度(d)在前述範圍內時,如前述,前述粒子之重量平均粒徑(D)在2.5~10μm範圍內為宜。藉由前述防眩層的厚度(d)與前述粒子之重量平均粒徑(D)為前述組合,可進一步製出防眩性優異的防眩性薄膜。前述防眩層的厚度(d)較理想在3~8μm範圍內。
前述防眩層的厚度(d)與前述粒子之重量平均粒徑(D)之關係在0.3≦D/d≦0.9範圍內為宜。藉由在此關係內,可製出防眩性較優異且可防止泛白、更沒有外觀缺點的防眩性薄膜。
如前述,在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前述防眩層藉由前述粒子及前述觸變性賦予劑凝聚而具有在前述防眩層表面形成凸狀部的凝聚部,在前述形成凸狀部之凝聚部中,前述粒子係以複數集結之狀態存在於前述防眩層的面方向。藉此,前述凸狀部可成為平緩的形狀。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具有此種形狀的凸狀部,藉此可一面維持防眩性並一面防止泛白,更可令外觀缺點難以生成。
防眩層之表面形狀可藉由控制防眩層形成材料中所含粒子的凝聚狀態而任意地設計。前述粒子之凝聚狀態例如可藉由前述粒子之材質(例如,粒子表面的化學修飾狀態、及對溶媒及樹脂的親和性等)、樹脂(黏結劑)或溶媒之種類及組合等來加以控制。在此,在本發明中,藉由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中所含之觸變性賦予劑,可控制前述粒子之凝聚狀態。該結果,在本發明中可使前述粒子之凝聚狀態如前述,並可使前述凸狀部呈平緩的形狀。
在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當透光性基材由樹脂等所形成時,在前述透光性基材與防眩層之界面以具有浸透層為宜。前述浸透層係前述防眩層之形成材料中所含之樹脂成分浸透至前述透光性基材而形成者。一旦形成浸透層,即可使透光性基材與防眩層之密著性提升,是謂理想。前述浸透層的厚度在0.2~3μm範圍為宜,較理想在0.5~2μm範圍。例如,當前述透光性基材為三乙醯纖維素且前述防眩層中所含之樹脂為丙烯酸樹脂時,即可使前述浸透層形成。前述浸透層例如可藉由穿透型電子顯微鏡(TEM)觀察防眩性薄膜截面而確認,並可測定厚度。
在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即便適用於具有此浸透層之防眩性薄膜,仍可輕易地形成使防眩性與防止泛白兩相成立的期望之平緩表面凹凸形狀。愈是缺乏與前述防眩層之密著性的透光性基材,為了提升密著性愈宜將前述浸透層形成為厚層。
第9A圖示意地顯示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之一例構成。如第9A圖之示意圖顯示,在防眩層11中,粒子12及觸變性賦予劑13凝聚並於防眩層11表面形成有凸狀部14。粒子12及觸變性賦予劑13之凝聚狀態雖無特別限定,但傾向於觸變性賦予劑13存在於粒子12之至少周圍。在形成凸狀部14之凝聚部中,粒子12係以複數集結之狀態存在於防眩層11的面方向。該結果可使凸狀部14呈平緩的形狀。另一方面,當前述防眩層未含有前述觸變性賦予劑時,如第9B圖之示意圖顯示,在防眩層11中,粒子12不僅會複數凝聚於防眩層11的面方向,且於其厚度方向亦複數凝聚而形成凸狀部14a及14b。依據粒子12在面方向之凝聚及厚度方向之凝聚的程度,例如,容易在防眩層11表面形成如凸狀部14a及凸狀部14b之凸狀部而產生外觀缺點及泛白。
推測:如前述形狀的凸狀部係藉由以下機制而形成。惟,本發明並不因該推測而受任何限制及限定。以下的推測係列舉下述情況為例來作說明:將包含溶媒的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於透光性基材等而形成塗膜,藉以形成前述防眩層。
第10A圖係用以說明在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防眩層中之凝聚狀態的機制,而示意地顯示從側面觀察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在厚度方向之截面狀態的概略說明圖。第10B圖係示意地顯示不同於本發明之粒子的凝聚狀態之概略說明圖。在第10A圖及第10B圖中,(a)係顯示將包含溶媒的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塗敷於透光性基材等而形成塗膜之狀態;(b)係顯示從塗膜除去溶媒而形成防眩層之狀態。
在第10A圖之態樣中係使用包含樹脂、粒子及觸變性賦予劑之防眩層形成材料來形成防眩層,相對於此,在第10B圖之態樣中,防眩層形成材料不含觸變性賦予劑。而,在第10A圖中,慮及圖式之易見性,省略了前述觸變性賦予劑之圖示。
以下,將參照第10A圖來說明如前述之形成平緩凸狀部的機制。推測:如第10A圖(a)及(b)顯示,塗膜膜厚係藉由除去前述塗膜中所含之溶媒而收縮(減少)。由於塗膜之下面側(背面側)已以前述透光性基材止住,因此前述塗膜之收縮係自前述塗膜之上面側(表面側)開始。在第10A圖(a)中,存在於前述塗膜膜厚減少部分的粒子(例如,粒子1、粒子4及粒子5)會因該膜厚減少而欲往前述塗膜之下面側移動。相對於此,不受膜厚變化影響或不易受影響且存在於靠近下面之較低位置的粒子(例如,粒子2、粒子3及粒子6)則因防眩層形成材料中所含的觸變性賦予劑的抗沉降效果(觸變效果)而抑制往下面側之移動(例如,不會往比二點虛線10更下面側移動)。因此,即便發生前述塗膜之收縮,下面側之粒子(粒子2、粒子3及粒子6)亦不會被欲從表面側移動之粒子(粒子1、粒子4及粒子5)朝下方(背面側)推擠,而是大致停留在其位置。由於前述下面側之粒子(粒子2、粒子3及粒子6)大致停留在其位置,因此欲自前述表面側移動之粒子(粒子1、粒子4及粒子5)會往不存有前述下面側之粒子之前述下面側之粒子的鄰側(前述塗膜的面方向)移動。如此一來,在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在前述防眩層中前述粒子係以複數集結之狀態存在於前述防眩層的面方向。
如以上,由於在前述防眩層中前述粒子係凝聚於前述防眩層的面方向,因此如第10A圖(b)顯示,前述凸狀部會成為平緩的形狀。又,藉由使前述防眩層含有具抗沉降效果的觸變性賦予劑,可避免前述粒子過度地凝聚於防眩層的厚度方向。藉此,可防止成為外觀缺點的防眩層表面之突起狀物產生。
另一方面又推測:當防眩層形成材料不含觸變性賦予劑時,無法對粒子發揮觸變性賦予劑的抗沉降效果。因此,如第10B圖(a)顯示,藉由前述膜厚之收縮,下面側之粒子(粒子2、粒子3及粒子6)會與上面側之其他粒子(粒子1、粒子4及粒子5)一起沉降並集結於透光性基材面側(例如,往比二點虛線10更下面側移動集結)。因此,如第10B圖(b)顯示,可能會產生前述粒子過度地凝聚於前述防眩層的厚度方向之部分。然後,該部分即變成成為外觀缺點的防眩層表面之突起狀物。
而,只要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係前述凸狀部成為如前述之平緩形狀且可防止成為外觀缺點的防眩層表面之突起狀物產生者,亦可在例如直接或間接重疊於防眩層的厚度方向之位置上多少存有前述粒子。當以個數來表示前述粒子之重疊時,如第11圖(a)及(b)之示意圖顯示,例如前述防眩層之「厚度方向」係表示與前述透光性基材的面方向(前述防眩層的面方向)所形成之角度在45~135度範圍內之方向。而且,例如,當前述防眩層的厚度(d)在3~12μm範圍內且前述粒子之粒徑(D)在2.5~10μm範圍內,而且前述厚度(d)與前述粒徑(D)之關係在0.3≦D/d≦0.9範圍內的情況下,例如,前述粒子在前述防眩層厚度方向的重疊以在4個以下為宜,較理想在3個以下。
接下來,參照第10C圖及第10D圖之概略說明圖來說明在前述推測的機制中,前述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防眩層之間形成前述浸透層的情況。第10C圖與參照第10A圖所說明者同樣地係有關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的概略說明圖;而第10D圖則與參照第10B圖所說明者同樣地係有關不同於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的概略說明圖。在第10C圖及第10D圖中,(a)係顯示從塗膜除去溶媒並形成防眩層的途中狀態;(b)係顯示從塗膜除去溶媒並已形成防眩層的狀態。在第10C圖及第10D圖中,於前述浸透層附加平行斜線。而,本發明並不因以下說明而受任何限制及限定。
參照第10C圖說明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之態樣。如第10C圖(a)及(b)顯示,藉由除去前述塗膜中所含之溶媒,前述塗膜膜厚會收縮(減少)並形成防眩層。此外,前述防眩層形成的同時,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中所含之樹脂會浸透至前述透光性基材,藉以在前述防眩層與透光性基材之間形成浸透層。如第10C圖(a)顯示,在形成前述浸透層之前的狀態下,前述粒子會因前述觸變性賦予劑的抗沉降效果而傾向於不與前述透光性基材相接,而是以分離之狀態存在。然後,在形成前述浸透層時,位於前述透光性基材側的樹脂-即位於前述粒子下方(透光性基材側)的樹脂-會主要朝前述浸透層浸透進去。藉此,在本發明中,已凝聚於前述防眩層面方向的粒子群及覆蓋其等之樹脂,會追隨前述樹脂朝前述透光性基材之浸透而一起往前述透光性基材側移動。即,前述粒子會維持第10C圖(a)中顯示之凝聚狀態,同時又如第10C圖(b)顯示地往前述透光性基材側移動。藉此,前述防眩層表面側之粒子群及覆蓋其等之前述樹脂會採取維持其表面形狀的同時宛如整體朝前述透光性基材側下沉之狀態。推測:藉此,在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難以受前述防眩層之表面形狀變化的影響。
此外,在本發明中,前述樹脂因前述觸變性賦予劑而具有觸變性(搖變性)。因此,推測:即便將前述浸透層形成為厚層,覆蓋前述粒子群表面且構成凸狀部的樹脂仍舊難以往前述透明性基材側移動。推測:有此效果相乘,在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將難以受前述防眩層之表面形狀變化的影響。
如以上推測:在本發明中,藉由在前述防眩層厚度方向的粒子與前述透光性基材之位置關係以及與前述觸變性賦予劑之搖變性的相乘效果,即便是具有前述浸透層者亦難以受防眩層之表面形狀變化的影響。
參照第10D圖來說明不含觸變性賦予劑且不同於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之態樣。如前述推測,當不含觸變性賦予劑時,將無法對粒子發揮觸變性賦予劑的抗沉降效果。所以,如第10D圖(a)顯示,前述粒子會傾向存在於與前述透光性基材相接之位置。此外,前述粒子將無法移動至藉由前述樹脂浸透至前述透光性基材而形成的浸透層。因此,形成前述浸透層時,第10D圖(a)中顯示之粒子群會以與前述透光性基材相接之狀態停留在其位置,且僅有前述粒子群周圍的樹脂往前述透光性基材浸透進去。其結果如第10D圖(b)顯示,相對於停留在其位置之前述粒子群,前述防眩層表面之樹脂量會減少,因此前述防眩層之表面形狀容易起變化而使成為外觀缺點的防眩層表面之突起狀物容易變得更加顯眼。
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係以在前述防眩層中最大徑長200μm以上的外觀缺點為前述防眩層每1m2在1個以下為宜。較理想係沒有前述外觀缺點。
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以霧度值在0~10%範圍內為宜。前述霧度值係依據JIS K 7136(2000年版)之防眩性薄膜整體的霧度值(霾度)。前述霧度值在0~5%範圍較佳,更理想在0~3%範圍。為了使霧度值在上述範圍,在前述粒子與前述樹脂之折射率差為0.001~0.02範圍內來選擇前述粒子與前述樹脂為宜。藉由霧度值在前述範圍內,可獲得鮮明的影像,又可使在暗處下之對比提升。
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在前述防眩層表面之凹凸形狀中以JIS B 0601(1994年版)所規定之算術平均表面粗度Ra在0.02~0.3μm範圍為宜,較理想在0.03~0.2μm範圍。為了防止防眩性薄膜表面之外光或像的映照眩光,以具有某程度的表面粗糙為宜,而當Ra在0.02μm以上時可改善前述映照眩光。只要前述Ra在上述範圍內,使用於影像顯示裝置等時可抑制從斜向觀看時的反射光之散射,進而可改善泛白並使在明處下之對比提升。
前述凹凸形狀以依照JIS B 0601(1994年版)所測定之表面平均凹凸間距離Sm(mm)在0.05~0.4範圍為宜,較理想在0.05~0.3範圍,更理想在0.08~0.3範圍,最理想則在0.8~0.25範圍。藉由使之在前述範圍內,可製出例如防眩性較優異且可防止泛白之防眩性薄膜。
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係以在前述防眩層表面之凹凸形狀中平均傾斜角θ a(°)在0.1~1.5範圍為宜,較理想在0.2~1.0範圍。在此,前述平均傾斜角θ a係以下述數學式(1)而定義之值。例如,前述平均傾斜角θ a係藉由後述實施例中記載之方法所測定之值。
平均傾斜角θ a=tan-1△a (1)
在前述數學式(1)中,如下述數學式(2)顯示,△a係在JIS B 0601(1994年度版)所規定之粗度曲線的基準長度L中,鄰接之山之頂點及谷之最低點之差(高度h)的合計(h1+h2+h3…+hn)除以前述基準長度L之值。前述粗度曲線係從截面曲線以相位差補償形高通濾波器除去比預定波長更長之表面波紋成分的曲線。又,前述截面曲線係指當以垂直於對象面之平面將對象面切斷時顯現於其切口之輪廓。
△a=(h1+h2+h3…+hn)/L (2)
只要Ra、Sm及θ a全部皆在上述範圍,即可製出防眩性較優異且可防止泛白之防眩性薄膜。
在形成前述防眩層時,所調製之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以顯示搖變性為宜,且以下述所規定之Ti值在1.3~3.5範圍為宜,較理想在1.3~2.8範圍。
Ti值=β 1/β 2
在此,β 1係使用HAAKE公司製RheoStress 6000在剪切速度20(1/s)之條件下所測定的黏度;β 2係使用HAAKE公司製RheoStress 6000在剪切速度200(1/s)之條件下所測定的黏度。
只要Ti值低於1.3,便容易產生外觀缺點,而且有關防眩性及泛白的特性會惡化。又,一旦Ti值超過3.5,前述粒子會難以凝聚而易成為分散狀態,進而難以獲得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
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之製造方法並無特別限制,以任何方法製造皆可,例如可藉由前述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之製造方法來製造。藉由前述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之製造方法所製造的防眩性薄膜以具備有與上述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同樣的特性為宜。具體而言,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例如可藉由下述方法來製造,即:準備包含前述樹脂、前述粒子、前述觸變性賦予劑及溶媒之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將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塗敷於前述透明塑膠薄膜基材等之前述透光性基材之至少一面並形成塗膜,並使前述塗膜硬化來形成前述防眩層而製造。在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之製造中,亦可合併使用模具之轉印方式、及在噴砂或壓紋輥軋等適宜方式下賦予凹凸形狀之方法等。
前述溶媒並無特別限制,可使用各種溶媒,且可一種單獨使用,亦可二種以上併用。為了因應前述樹脂之組成、前述粒子及前述觸變性賦予劑之種類及含量等而獲得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有最佳的溶媒種類及溶媒比率存在。作為溶媒並無特別限定,可舉如:甲醇、乙醇、異丙醇、丁醇、2-甲氧乙醇等醇類;丙酮、甲基乙基酮、甲基異丙基酮、環戊酮等酮類;醋酸甲酯、醋酸乙酯、醋酸丁酯等酯類;二異丙醚、丙二醇單甲基醚等醚類;乙二醇、丙二醇等二醇;乙基賽珞蘇、丁基賽珞蘇等賽珞蘇類;己烷、庚烷、辛烷等脂肪族烴類;及苯、甲苯、二甲苯等芳香族烴類等。
例如,採用三乙醯纖維素(TAC)作為透光性基材來形成浸透層時,可適當使用針對TAC的良溶媒。作為其溶媒,可舉如:醋酸乙酯、甲基乙基酮、及環戊酮等。
又,藉由適宜選擇溶媒,由觸變性賦予劑獲致之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的搖變性可良好地顯現。例如使用有機黏土時,可適當地單獨使用或併用甲苯及二甲苯;例如使用氧化聚烯烴時,可適當地單獨使用或併用甲基乙基酮、醋酸乙酯、及丙二醇單甲基醚;又例如使用改質脲時,可適當地單獨使用或併用醋酸丁酯及甲基異丙基酮。
於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中可添加各種調平劑。作為前述調平劑,以防止塗敷不均(塗敷面的均勻化)為目的,例如可使用氟系或矽氧系的調平劑。在本發明中,可因應防眩層表面要求須具防污性,或如後述在防眩層上形成抗反射層(低折射率層)或含層間充填劑之層的情況等來適宜地選定調平劑。在本發明中,例如藉由含有前述觸變性賦予劑可使塗敷液顯現搖變性,因而難以產生塗敷不均。因此,本發明具有例如擴展前述調平劑之選項的優點。
前述調平劑之摻混量相對於前述樹脂100重量份例如在5重量份以下,理想在0.01~5重量份範圍。
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中可視需求,在不損害性能的範圍內添加顏料、充填劑、分散劑、塑化劑、紫外線吸收劑、界面活性劑、防污劑及抗氧化劑等。該等添加劑可一種單獨使用,又可二種以上併用。
於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例如可使用如特開2008-88309號公報中記載之習知公知的光聚合引發劑。
作為將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至透明塑膠薄膜基材等前述透光性基材上的方法,例如可使用噴泉塗佈法(fountain coating)、模塗法、旋塗法、噴塗法、凹板塗膜法、輥塗法及棒塗法等塗敷法。
塗敷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而在透明塑膠薄膜基材等前述透光性基材上形成塗膜並使前述塗膜硬化。在進行前述硬化前,使前述塗膜乾燥為宜。前述乾燥例如可為自然乾燥,亦可為吹風之風乾,或可為加熱乾燥,又亦可為組合該等之方法。
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之塗膜的硬化手段並無特別限制,以紫外線硬化為宜。能量線源的照射量以紫外線波長365nm下之積算曝光量計,在50~500mJ/cm2為宜。只要照射量在50mJ/cm2以上,硬化便會變得較充分且形成之防眩層硬度亦會較充分。又,只要在500mJ/cm2以下,即可防止形成之防眩層的著色。
如以上,藉由於透明塑膠薄膜基材等前述透光性基材之至少一面形成前述防眩層,可製造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而,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亦可使用前述方法以外的製造方法來製造。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的硬度,以鉛筆硬度而言雖會受層厚度影響,但以具有2H以上之硬度為宜。
作為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之一例,可舉如:於透明塑膠薄膜基材之一面形成有防眩層者。前述防眩層含有粒子,藉此防眩層表面呈凹凸形狀。而,在該例中係於透明塑膠薄膜基材一面形成防眩層,惟本發明不受此限定,亦可為透明塑膠薄膜基材兩面皆形成有防眩層之防眩性薄膜。又,該例之防眩層雖為單層,但本發明不受此限制,前述防眩層亦可為積層有二層以上的複數層構造。
在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亦可在前述防眩層上配置抗反射層(低折射率層)。例如,於影像顯示裝置裝設防眩性薄膜時,致使影像之視認性降低之主因之一可舉空氣與防眩層界面的光反射。抗反射層係使其表面反射減低者。而,防眩層及抗反射層亦可形成於透明塑膠薄膜基材等之兩面。又,防眩層及抗反射層亦可為個別積層有二層以上的複數層構造。
在本發明中,前述抗反射層係厚度及折射率已嚴密控制的光學薄膜,或積層前述光學薄膜二層以上者。前述抗反射層係利用光的干涉效果使入射光及反射光的反轉相位相互抵消來顯現抗反射功能。使抗反射功能顯現之可見光線的波長區域例如在380~780nm範圍,視感度尤高的波長區域則在450~650nm範圍,且宜以其中心波長之550nm下的反射率為最小值的方式來設計抗反射層。
在基於光之干涉效果的前述抗反射層之設計中,作為使其干涉效果提升之手段,例如有增加前述抗反射層與前述防眩層之折射率差的方法。一般而言,在已積層二至五層光學薄層(厚度及折射率已嚴密控制之薄膜)之構造的多層抗反射層中,係以足夠的預定厚度將折射率相異的成分形成複數層,藉以提高抗反射層在光學設計上的自由度,並可進一步使抗反射效果提升,還可使分光反射特性在可見光區域中成均勻(平順)狀態。在前述光學薄膜中有高厚度精度之要求,因此一般而言,各層的形成係藉由乾式之真空蒸鍍、濺鍍及CVD等實施。
又,為了防止污染物附著及提升已附著之污染物的易除性,宜在前述抗反射層上積層由含氟基之矽烷系化合物或含氟基之有機化合物等形成的抗污染層。
在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及其製造方法中,宜對前述透明塑膠薄膜基材等前述透光性基材及前述防眩層之至少一方進行表面處理。只要將前述透明塑膠薄膜基材表面進行表面處理,即可進一步提升其與前述防眩層、偏光件、或偏光板的密著性。又,只要將前述防眩層表面進行表面處理,即可進一步提升其與前述抗反射層、偏光件、或偏光板的密著性。
在前述透明塑膠薄膜基材等前述透光性基材之其中一面形成有前述防眩層之防眩性薄膜及其製造方法中,為了防止旋度發生,亦可對另一面進行溶劑處理。又,在前述透明塑膠薄膜基材等之其中一面形成有前述防眩層之防眩性薄膜及其製造方法中,為了防止旋度發生,亦可於另一面形成透明樹脂層。
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通常可將前述透明塑膠薄膜基材等之前述透光性基材側隔著黏著劑或接著劑而貼合至使用於LCD的光學構件。而,在該貼合,亦可對前述透光性基材表面進行如前述之各種表面處理。
作為前述光學構件,可舉如偏光件或偏光板。偏光板一般係在偏光件之一側或兩側具有透明保護薄膜之構成。當在偏光件兩面設置透明保護薄膜時,表面與背面的透明保護薄膜可為同材料,亦可為相異材料。偏光板通常係配置在液晶晶胞兩側。又,偏光板係配置成2片偏光板之吸收軸相互略呈正交。
接下來,就積層有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的光學構件,以偏光板為例加以說明。使用接著劑或黏著劑等將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與偏光件或偏光板積層,藉此可獲得具有本發明功能的偏光板。
作為前述偏光件並無特別限制,可使用各種偏光件。作為前述偏光件,可舉如:於聚乙烯醇系薄膜、部分甲醛化聚乙烯醇系薄膜、及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系部分皂化薄膜等親水性高分子薄膜,吸附有碘或二色性染料等二色性物質且單軸延伸者;或聚乙烯醇之脫水處理物及聚氯乙烯之脫鹽酸處理物等聚烯系定向薄膜等。
作為設置於前述偏光件之一面或兩面的透明保護薄膜,以透明性、機械強度、熱穩定性、水屏蔽性及相位差值之穩定性等優異者為宜。作為形成前述透明保護薄膜之材料,例如有同於前述透明塑膠薄膜基材者。
作為前述透明保護薄膜,可舉如特開2001-343529號公報(WO01/37007)中記載之高分子薄膜。前述高分子薄膜可藉由將前述樹脂組成物擠壓成型為薄膜狀而製造。由於前述高分子薄膜之相位差小且光彈性係數小,因此將之適用於偏光板等保護薄膜時,可解除因應變所造成的不均等問題,又因其透濕度小,因此加濕耐久性良好。
就偏光特性及耐久性等觀點而言,前述透明保護薄膜以三乙醯纖維素等纖維素系樹脂製薄膜及降莰烯系樹脂製薄膜為宜。作為前述透明保護薄膜之市售品,可舉如:商品名「FUJITAC」(富士軟片公司製);商品名「ZEONOR」(日本ZEON公司製);及商品名「ARTON」(JSR公司製)等。前述透明保護薄膜之厚度雖無特別限制,但由強度、處理性等作業性、及薄層性等觀點而言,例如在1~500μm之範圍。
積層有前述防眩性薄膜之偏光板構成並無特別限制,例如可為前述防眩性薄膜上依序積層有透明保護薄膜、前述偏光件及前述透明保護薄膜之構成,或可為前述防眩性薄膜上依序積層有前述偏光件及前述透明保護薄膜之構成。
本發明之影像顯示裝置除使用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以外,與習知之影像顯示裝置為相同構成。例如,在LCD的情況下,可藉由將液晶晶胞、偏光板等光學構件以及視需求的照明系統(背光設備等)等各構成零件予以適當組裝並安裝驅動電路等而製造。
本發明之影像顯示裝置可使用於任意的適當用途。其用途例如:個人電腦監視器、筆記型電腦、及影印機等OA機器;手機、鐘錶、數位相機、可攜式數據終端(PDA)、及可攜式遊戲機等可攜式機器;視訊攝像機、電視、及微波爐等家庭用電器機器;後端監視器、汽車導航系統用監視器、及汽車音響等車輛用機器;商業店舖用資訊用監視器等展示機器;監視用監視器等警備機器;以及看護用監視器、及醫療用監視器等看護.醫療機器等。 實施例
接下來,就本發明實施例,與比較例合併一同作說明。惟,本發明不受以下實施例及比較例限制。而,下述實施例及比較例中之各種特性係藉由下述方法進行評估或測定。 (霧度值)
霧度值之測定方法係準據JIS K 7136(2000年版)之霧度(霾度),使用霧度計((股)村上色彩技術研究所製,商品名「HM-150」)所測定。 (表面形狀測定)
以黏著劑將松浪玻璃工業(股)製之玻璃板(厚度1.3mm)貼合至防眩性薄膜未形成有防眩層之面,並使用高精度微細形狀測定器(商品名;Surfcorder ET4000、(股)小坂研究所製)在截切值0.8mm的條件下測定前述防眩層之表面形狀,並求出算術平均表面粗度Ra、平均凹凸間距離Sm及平均傾斜角θ a。而,前述高精度微細形狀測定器會自動算出前述算術平均表面粗度Ra及前述平均傾斜角θ a。前述算術平均表面粗度Ra及前述平均傾斜角θ a係依據JIS B 0601(1994年版)者。前述平均凹凸間距離Sm係依照JIS B0601(1994年版)所測定之表面平均凹凸間距離(mm)。 (防眩性評估)
(1)以黏著劑將黑色壓克力板(三菱麗陽(股)製、厚度2.0mm)貼合至防眩性薄膜未形成有防眩層之面,並製出已消除背面反射之試樣。
(2)在一般使用顯示器的辦公室環境下(約1000Lx),以螢光燈(三波長光源)照射試樣,並在下述基準下目測上述所製出之試樣的防眩性來進行判定。 判定基準
AA:防眩性極優,未殘留映照的螢光燈輪廓像。
A:防眩性良好,僅殘留些許映照的螢光燈輪廓像。
B:防眩性差,有螢光燈輪廓像映照。
C:幾乎無防眩性。 (泛白評估)
(1)以黏著劑將黑色壓克力板(日東樹脂工業(股)製、厚度1.0mm)貼合至防眩性薄膜未形成有防眩層之面,並製出已消除背面反射之試樣。
(2)在一般使用顯示器之辦公室環境下(約1000Lx),以相對於上述製出之試樣平面的垂直方向為基準(0°),從60°方向觀看,並以目測觀察泛白現象,在下述判定基準下進行評估。 判定基準
AA:幾乎無泛白。
A:雖有泛白但對於視認性的影響小。 B:泛白明顯,會使視認性顯著降低。
(微粒子之重量平均粒徑)
藉由庫爾特粒子計數法來測定微粒子之重量平均粒徑。具體而言,使用利用細孔電阻法之粒度分布測定裝置(商品名:Coulter Multisizer、貝克曼庫爾特公司製)來測定微粒子通過細孔時相當於微粒子體積之電解液的電阻,藉此測定微粒子之數量及體積並算出重量平均粒徑。 (防眩層厚度)
使用(股)三豐製Microgage式厚度計來測定防眩性薄膜之整體厚度,並自前述整體厚度減去透光性基材厚度,藉此算出防眩層厚度。 (凸狀部高度)
以黏著劑將松浪玻璃工業(股)製玻璃板(厚度1.3mm)貼合至防眩性薄膜未形成有防眩層之面,並使用非接觸式三維表面形狀測定器(商品名;Wyko、日本Veeco(股)製)在接物鏡10倍且測定面積595μm×452μm的條件下測定前述防眩層之表面形狀。接下來,取得以通過前述區域中所獲得之表面形狀中凸狀部中心的直線加以截面之二維輪廓。將從所取得之二維輪廓之中心線(粗度平均線)起算的頂部(凸狀部)高度作為凸狀部高度加以算出。 (外觀評估)
準備1m2的防眩性薄膜,在暗室內使用螢光燈(1000Lx),以目測從30cm之距離確認外觀缺點。就所確認的外觀缺點,使用附刻度之放大鏡進行觀察,並測定外觀缺點之大小(最大徑長),以計數大小在200μm以上之個數。 (凝聚狀態評估)
在防眩性薄膜之面,從垂直方向使用光學顯微鏡(Olympus(股)製「MX61L」)在半透明模式下將倍率設為500倍以確認粒子分布。將粒子相鄰接者判斷為凝聚於面方向者。 (浸透層厚度)
切斷防眩性薄膜之截面,並就其切截面使用穿透型電子顯微鏡(TEM,日立製作所(股)製「H-7650」)在加速電壓100kV的條件下進行觀察,測定樹脂浸透至透光性基材所形成之浸透層的厚度。 (實施例1)
準備紫外線硬化型丙烯酸胺酯樹脂(日本合成化學工業(股)製,商品名「UV1700B」、固體成分100%)80重量份、及以新戊四醇三丙烯酸酯為主成分之多官能丙烯酸酯(大阪有機化學工業(股)製,商品名「VISCOAT#300」、固體成分100%)20重量份,來作為防眩層形成材料中所含之樹脂。在前述樹脂之樹脂固體成分100重量份左右混合:2重量份之丙烯酸與苯乙烯之共聚合粒子(積水化成品工業(股)製,商品名「TECHPOLYMER」、重量平均粒徑:5.0μm、折射率:1.520)作為前述粒子;1.5重量份之有機黏土的合成膨潤石(Co-op化學(股)製,商品名「Lucentite SAN」)作為前述觸變性賦予劑;3重量份之光聚合引發劑(BASF公司製,商品名「Irgacure 907」);及0.5份之調平劑(DIC(股)製,商品名「PC4100」、固體成分10%)。而,前述有機黏土係以甲苯稀釋成固體成分6.0%作使用。以甲苯/環戊酮(CPN)混合溶媒(重量比80/20)並將該混合物稀釋成使固體成分濃度為40重量%,來調製出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而,自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之黏度算出之下述Ti值為2.0。
Ti值=β 1/β 2
在此,β 1係使用HAAKE公司製RheoStress 6000,在剪切速度20(1/s)之條件下測定之黏度;且β 2係使用HAAKE公司製RheoStress 6000,在剪切速度200(1/s)之條件下測定之黏度。
準備透明塑膠薄膜基材(三乙醯纖維素薄膜,富士軟片(股)製,商品名「FUJITAC」、厚度:60μm、折射率:1.49)作為透光性基材。使用缺角輪塗佈機將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塗佈至前述透明塑膠薄膜基材之一面形成塗膜。然後,將形成有該塗膜之透明塑膠薄膜基材傾斜在約30°角度並往乾燥製程搬送。在乾燥製程中,在溫度90℃下加熱2分鐘,藉此使前述塗膜乾燥。其後,在高壓水銀燈下照射積算光量300mJ/cm2的紫外線,將前述塗膜進行硬化處理並形成厚度7.5μm之防眩層而獲得實施例1之防眩性薄膜。就所獲得之防眩性薄膜進行截面的TEM觀察並測定浸透層厚度,並且將其TEM照片顯示於第7圖。前述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厚度為1μm。 (實施例2)
除使用丙烯酸與苯乙烯之共聚合粒子(積水化成品工業(股)製,商品名「TECHPOLYMER」、重量平均粒徑:3.0μm、折射率:1.52)作為前述粒子以外,以同於實施例1之方法獲得實施例2之防眩性薄膜。而,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之Ti值為2.0。又,前述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厚度為1μm。 (實施例3)
除使用丙烯酸與苯乙烯之共聚合粒子(積水化成品工業(股)製,商品名「TECHPOLYMER」、重量平均粒徑:6.0μm、折射率:1.52)作為前述粒子以外,以同於實施例1之方法獲得實施例3之防眩性薄膜。而,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之Ti值為2.0。又,前述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厚度為1μm。 (實施例4)
除將以同於實施例1所調製的混合物稀釋成固體成分濃度為35重量%來調製出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以外,以同於實施例1之方法獲得實施例4之防眩性薄膜。而,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之Ti值為2.0。又,前述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厚度為1μm。 (實施例5)
除使用丙烯酸與苯乙烯之共聚合粒子(積水化成品工業(股)製,商品名「TECHPOLYMER」、重量平均粒徑:1.5μm、折射率:1.52)作為前述粒子以外,以同於實施例1之方法獲得實施例5之防眩性薄膜。而,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之Ti值為2.0。又,前述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厚度為1μm。 (實施例6)
將使用氧化聚烯烴(楠本化成(股)製,商品名「DISPARLON 4200-20」)4.0重量份作為前述觸變性賦予劑所調製之混合物,以丙二醇單甲基醚(PM)/CPN混合溶媒(重量比80/20)稀釋成固體成分濃度為32重量%,來調製出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除此以外,以同於實施例1之方法獲得實施例6之防眩性薄膜。前述氧化聚烯烴係以PM稀釋成固體成分為6%作使用。而,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之Ti值為1.7。又,前述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厚度為1μm。 (實施例7)
將使用改質脲(畢克化學公司製,商品名「BYK410」)0.5重量份作為前述觸變性賦予劑所調製之混合物,以甲基異丙基酮(MIBK)/CPN混合溶媒(重量比80/20)稀釋成固體成分濃度為45重量%,來調製出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除此以外,以同於實施例1之方法獲得實施例7之防眩性薄膜。前述改質脲係以MIBK稀釋成固體成分為6%作使用。而,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之Ti值為1.8。又,前述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厚度為1μm。 (實施例8)
每100重量份前述樹脂之樹脂固體成分使用之前述有機黏土0.4重量份所調製之混合物,將之稀釋成固體成分濃度為37重量%來調製出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除此以外,以同於實施例1之方法獲得實施例8之防眩性薄膜。而,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之Ti值為1.3。又,前述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厚度為1μm。 (實施例9)
除每100重量份之前述樹脂之樹脂固體成分混合前述有機黏土1.4重量份以外,以同於實施例8之方法獲得實施例9之防眩性薄膜。而,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之Ti值為1.8。又,前述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厚度為1μm。 (實施例10)
除每100重量份之前述樹脂之樹脂固體成分混合前述有機黏土1.5重量份以外,以同於實施例8之方法獲得實施例10之防眩性薄膜。而,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之Ti值為1.9。又,前述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厚度為1μm。 (實施例11)
除每100重量份之前述樹脂之樹脂固體成分混合前述有機黏土1.7重量份以外,以同於實施例8之方法獲得實施例11之防眩性薄膜。而,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之Ti值為2.1。又,前述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厚度為1μm。 (實施例12)
除每100重量份之前述樹脂之樹脂固體成分混合前述有機黏土2.0重量份以外,以同於實施例8之方法獲得實施例12之防眩性薄膜。而,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之Ti值為2.3。又,前述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厚度為1μm。 (實施例13)
除每100重量份之前述樹脂之樹脂固體成分混合前述有機黏土2.5重量份以外,以同於實施例8之方法獲得實施例13之防眩性薄膜。而,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之Ti值為2.6。又,前述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厚度為1μm。 (實施例14)
除每100重量份之前述樹脂之樹脂固體成分混合前述有機黏土3.2重量份以外,以同於實施例8之方法獲得實施例14之防眩性薄膜。而,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之Ti值為3.0。又,前述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厚度為1μm。 (比較例1)
除未添加有機黏土以外,以同於實施例1之方法獲得比較例1之防眩性薄膜。而,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之Ti值為1.2。又,前述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厚度為1μm。 (比較例2)
除將以同於比較例1所調製之混合物稀釋成固體成分濃度為37重量%來調製出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以外,以同於比較例1之方法獲得比較例2之防眩性薄膜。而,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之Ti值為1.2。又,前述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厚度為1μm。 (比較例3)
除每100重量份之前述樹脂之樹脂固體成分混合前述粒子8重量份以外,以同於比較例1之方法獲得比較例3之防眩性薄膜。而,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之Ti值為1.2。又,前述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厚度為1μm。 (比較例4)
將每100重量份之前述樹脂之樹脂固體成分使用7重量之丙烯酸與苯乙烯之共聚合粒子(積水化成品工業(股)製,商品名「TECHPOLYMER」、重量平均粒徑:3.0μm、折射率:1.52)作為前述粒子所調製之混合物,以PM/CPN混合溶媒(重量比9/1)稀釋成固體成分濃度為37重量%,來調製出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除此以外,以同於比較例1之方法獲得比較例4之防眩性薄膜。而,前述防眩層形成材料(塗敷液)之Ti值為1.2。又,前述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厚度為1μm。
就以上述方法所獲得之實施例1~14及比較例1~4之各防眩性薄膜進行測定或評估各種特性。其結果顯示於第1圖~第6圖及下述表1。
如前述表1顯示,在實施例中,有關外觀評估、防眩性及泛白皆獲得良好的結果。另一方面,有關未添加觸變性賦予劑之比較例1~4,在外觀評估則有觀察到外觀缺點,且在比較例1、2及4中,防眩性的部分亦為較實施例更差之結果。如上所述,在比較例中,有關上述全部特性皆未獲得良好的結果。
第1圖(a)及第4圖(a)中顯示觀察實施例1及比較例2中所獲得之防眩性薄膜之防眩層表面的光學顯微鏡(半透明模式)照片。第1圖(b)及第4圖(b)則分別為顯示在第1圖(a)及第4圖(a)之照片中所觀察之粒子分布之示意圖。又,第2圖及第5圖(a)中顯示觀察實施例1及比較例2中所獲得之防眩性薄膜截面之SEM(掃描型電子顯微鏡)照片。第5圖(b)係顯示在第5圖(a)之照片中所觀察之粒子分布的示意圖。而且,第3圖及第6圖中顯示以三維顯示實施例1及比較例2中所獲得之防眩性薄膜之表面形狀的輪廓。從表面的照片(參照第1圖)及表面形狀的三維輪廓(參照第3圖)可知,在實施例1所獲得之防眩性薄膜中,具有粒子凝聚於防眩層的面方向之區域結構(domain structure)(例如第1圖(a)及(b)中以圓劃圈之部分等)。而且,複數的凝聚部未能聚集而在整體形成有海島構造。又,從截面照片(參照第2圖)可知,在實施例1所獲得之防眩性薄膜中,在粒子之至少周圍存有觸變性賦予劑。另一方面,在比較例2所獲得之防眩性薄膜中,具有粒子多數重疊於防眩層的厚度方向之部分(例如,第4圖(a)及(b)中以圓劃圈之部分等)。一旦該厚度方向之粒子的重疊增大,該部分便會被視認為外觀缺點。第6圖(a)係在比較例2所獲得之防眩性薄膜中,沒有外觀缺點部分的三維輪廓。第5圖(a)係在比較例2所獲得之防眩性薄膜中的外觀缺點部分之截面照片;第6圖(b)係相同外觀缺點部分的三維輪廓。而,就存有外觀缺點之處測定凸狀部高度的結果,具有外觀缺點之突起物的凸狀部高度在防眩層厚度(7.5μm)之0.4倍以上。將在前述實施例所獲得之防眩性薄膜、及在前述比較例所獲得之防眩性薄膜作比較,可知:在前述實施例所獲得之防眩性薄膜的表面形狀為平緩的凹凸。亦可知:藉由實現上述平緩的表面凹凸形狀,可獲得良好的防眩性薄膜。 產業上之可利用性
依據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及其製造方法,可顯示使防眩性及防止泛白兩相成立的優異顯示特性。此外,亦難以發生外觀缺點。所以,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可適當使用於例如偏光板等光學構件、液晶面板、及LCD(液晶顯示器)或OLED(有機EL顯示器)等影像顯示裝置,且其用途不受限制,可適用於廣泛領域。
1~6‧‧‧粒子
10‧‧‧二點虛線
11‧‧‧防眩層
12‧‧‧粒子
13‧‧‧觸變性賦予劑
14、14a、14b‧‧‧凸狀部
H‧‧‧高度
L‧‧‧直線
第1圖(a)係觀察本發明實施例1中防眩性薄膜之防眩層表面的光學顯微鏡(半透明模式)照片。在第1圖(a)中,尺度為20μm。第1圖(b)係顯示在第1圖(a)之照片中所觀察的粒子分布之示意圖。
第2圖係觀察本發明實施例1中防眩性薄膜截面的SEM(掃描型電子顯微鏡)照片。(a)及(b)係拍攝同一處之照片,(a)為倍率2000倍,而(b)為倍率5000倍,(c)則為相同防眩性薄膜之另一處的照片。
第3圖係三維顯示實施例1中防眩性薄膜之表面形狀的輪廓。
第4圖(a)係觀察比較例2中防眩性薄膜之防眩層表面的光學顯微鏡(半透明模式)照片。在第4圖(a)中,尺度為20μm。第4圖(b)係顯示在第4圖(a)之照片中所觀察之粒子分布的示意圖。
第5圖(a)係觀察比較例2中防眩性薄膜截面的SEM(掃描型電子顯微鏡)照片。在第5圖(a)中,尺度為10μm。第5圖(b)係顯示在第5圖(a)之照片中所觀察之粒子分布的示意圖。
第6圖(a)、(b)係三維顯示比較例2中防眩性薄膜之表面形狀的輪廓。
第7圖係觀察實施例1之防眩性薄膜中之浸透層的TEM(穿透型電子顯微鏡)照片。
第8圖係說明凸狀部高度之定義的示意圖。
第9A圖係顯示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之一例構成的示意圖。
第9B圖係顯示不同於本發明之防眩層不含觸變性賦予劑之防眩性薄膜之一例構成的示意圖。
第10A圖(a)、(b)係示意地說明推測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有關粒子凝聚的機制的概略說明圖。
第10B圖(a)、(b)係示意地說明推測不同於本發明之防眩層不含觸變性賦予劑之防眩性薄膜中有關粒子凝聚的機制的概略說明圖。
第10C圖(a)、(b)係示意地說明推測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有關浸透層形成時之粒子凝聚的機制的概略說明圖。
第10D圖(a)、(b)係示意地說明推測不同於本發明之防眩層不含觸變性賦予劑之防眩性薄膜中有關浸透層形成時之粒子凝聚的機制的概略說明圖。
第11圖(a)、(b)係說明本發明之防眩性薄膜中防眩層的厚度方向及面方向之定義一例的示意圖。
权利要求:
Claims (12)
[1] 一種防眩性薄膜,係於透光性基材之至少一面具有防眩層者,其特徵在於:前述防眩層係使用包含樹脂、粒子及觸變性賦予劑之防眩層形成材料所形成者;前述防眩層具有凝聚部,該凝聚部係藉由前述粒子及前述觸變性賦予劑凝聚而於前述防眩層表面形成凸狀部者;且在前述形成凸狀部之凝聚部,前述粒子係以複數集結之狀態存在於前述防眩層的面方向。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防眩性薄膜,其中前述觸變性賦予劑係選自於由有機黏土、氧化聚烯烴及改質脲所構成群組中之至少一種物質。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或2項之防眩性薄膜,其中前述凸狀部自前述防眩層之粗度平均線起算之高度低於前述防眩層厚度的0.4倍。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3項中任一項之防眩性薄膜,其係在前述防眩層中,最大徑長在200μm以上的外觀缺點為前述防眩層每1m2在1個以下。
[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4項中任一項之防眩性薄膜,其中前述防眩層的厚度(d)在3~12μm範圍內,且前述粒子之粒徑(D)在2.5~10μm範圍內。
[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項之防眩性薄膜,其中前述厚度(d)與前述粒徑(D)之關係在0.3≦D/d≦0.9範圍內。
[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6項中任一項之防眩性薄膜,其係在前述防眩層中,相對於前述樹脂100重量份,含有0.2~12重量份範圍之前述粒子,且含有0.2~5重量份範圍之前述觸變性賦予劑。
[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7項中任一項之防眩性薄膜,其係在前述透光性基材與前述防眩層之間具有浸透層,該浸透層係前述樹脂浸透至前述透光性基材所形成者。
[9] 一種偏光板,係具有偏光件及防眩性薄膜者,其特徵在於:前述防眩性薄膜係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8項中任一項之防眩性薄膜。
[10] 一種影像顯示裝置,係具備防眩性薄膜者,其特徵在於:前述防眩性薄膜係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8項中任一項之防眩性薄膜。
[11] 一種影像顯示裝置,係具備偏光板者,其特徵在於:前述偏光板係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項之偏光板。
[12] 一種防眩性薄膜之製造方法,該防眩性薄膜係於透光性基材之至少一面具有防眩層者,前述製造方法之特徵在於具有:防眩層形成步驟,係將包含樹脂、粒子、觸變性賦予劑及溶媒之塗敷液塗敷至前述透光性基材之至少一面來形成塗膜,並使前述塗膜硬化而形成前述防眩層;且前述塗敷液係使用Ti值在1.3~3.5範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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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状态:
优先权:
申请号 | 申请日 | 专利标题
JP2011145038||201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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